2021年度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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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2-063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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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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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30

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

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隆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合

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我部门项目分别是:人社局本级3个, 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助资金;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

社保中心5个,分别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代财政发放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

就业中心2个,分别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2018年新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和审批程序来支付每一笔补贴资金,上年结转结余1,208,468.00,本年拨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1,241,396.20元,本年支出22,449,864.2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上年结转结余843,920.48元,本年拨入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贴息资金9,422,669.60元,本年支出10,266,590.08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我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20,501.07万元,较2020年22,008.77万元减少1,507.70万元,降比达6.85%。

我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20,501.07万元,较2020年度22,008.77万元减少1,507.71万元,降比达6.8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度减少81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减少70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0.3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财政局安排部署,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由规划财务股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工作。按照隆阳区财政局预〔2022-6“关于2021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申报立项依据,做到立项依据充分,有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规范等;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做到重点突出,公平公正,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项目资金要做到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符合规范,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让资金使用对经济社会产生积极效益。 

三是评价结果运用。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根据评价结果落实修正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2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全面学习政策。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全面深入学习隆阳区财政局预〔2022-6“关于2021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详细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 

三是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金额933.00万元,拨付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82人,846.00万元;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9人,87.00万元。进一步充实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队伍,补齐短板,将有助于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发〔2020〕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49号)精神,经前期精心筹划申报,2020年项目已批准实施。总建筑面积3906平方米,其中,新建1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新建5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用房1450平方米(板桥镇300平方米、潞江镇300 平方米、丙麻乡300平方米、水寨乡300平方米、瓦房乡250平方米);改扩建3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用房456平方米(蒲缥镇162平方米、杨柳乡150平方米、瓦渡乡144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投资133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40万元。

3、隆阳区农业人口70.75万人,其中劳动力45.7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2141人),是保山市人口最多的县(区),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储备优势。近年来,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具备了一定的技能储备,具有较好的劳务输出基础,贫困劳动力在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意愿较强。通过实施项目,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不少于310人。项目资金总额340.00万元,资金到位299.40万元,预算支出科目列入“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0305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全年拨付一次性外出就业补助资金104.60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84.29万元,乡镇招聘会支出3.61万元,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补助6.90万元。

隆阳区社保中心: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应到位资金20,869.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0万元,未到位资金20,069.50 万元,2020年结余中央补助资金到位600万元。 

22021年全年拨付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04.06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32021年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16747.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98万元,区级资金13049.43万元,上年结余1000万元。 

42021年全年拨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513.47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隆阳区就业中心:

1、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年初预算3145.08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担保基金 5倍以内贷款由各级贴息给予配套资金,中央财政和地区各承担50%,地方承担 50%部分按省市1:9比例分别承担,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给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全部用于本级配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隆阳区共收到就业补助资金3378.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58万元,省级资金120.39万元,上年结余4132.96万元。2021年全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228.75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34.74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9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43.0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0万元,就业见习补贴0万元,求职创业补贴1.9万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15万元,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交通费及生活费补贴8.99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23.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282.6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65080.16万元,100%来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1年度支出25362.6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52万元,占比4.71%;项目支出24167.12万元,占比95.29%。项目支出63884.64万元主要为:(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助资金(3)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4)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5)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6)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8)就业补助资金项目(9)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资金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拨入专户情况日趋严峻,因地方财政国库筹措资金困难,2021年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均没有足额拨入基金财政专户。 

2.整改情况  

1)加强基金管理。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入各项目财政专户,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安全平稳的运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