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12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2-1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9,100.00元,完成预算的9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8,500.00元,完成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00.00元,完成预算的41.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59.08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0.92元,增长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元,下降8.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500.00元,占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占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8,500.00元,购置车辆1辆。2021年我局报废3辆执法执勤用车,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新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65,8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主要用于我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