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瓦房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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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3-0-/2022-12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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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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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2-22

2021年度瓦房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瓦房乡下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瓦房乡人民政府、瓦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瓦房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瓦房乡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瓦房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瓦房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瓦房乡财政所。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瓦房乡截止2021年底总计有69人,与上年数据持平,变动如下:

(1)行政单位:瓦房乡人民政府2021年调入1人,调出2人,新招考录用1人,与去年持平,现有30人(含行政工勤3人);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瓦房乡财政所)新招考录用1人,较上年增加1人,现有3人;

(3)非参公事业单位:瓦房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年末在职人员5人,与上年持平;瓦房乡国土和村建规划建设中心年末在职人员6人,与上年持平;瓦房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年末在职人员7人,与上年持平;瓦房乡社会保障中心调出1人,较上年减少1人,年末在职人员5人;瓦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出1人,新招考录用1人,现有13人。总计3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2021年度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瓦房乡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瓦房乡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2021年4月在瓦房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瓦房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办发〔2019〕155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因2021年报账困难,本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进行实际报销,但都在控制范围内。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收入21,931,20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10,063.0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1,137.57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1,20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4,592.29元,项目支出7,426,608.32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

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瓦房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瓦房乡人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瓦房乡按照《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要求执行,分为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以及若干三级指标:

1.投入方面,包括目标设立和预算配置;

2.过程方面,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

3.产出方面,按照职责履行来看是否达到确定目标;

4.效果方面,包括目标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分为四档:100-90(含)分为优,89-80(含)分为良,79-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认评价对象;(2)确认评价指标体系;(3)制定评价内容;(4)确认评价内容;(5)制定评价方法;(6)制定评价标准;(7)落实绩效评介组织;(8)确认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2、组织实施

隆阳区瓦房乡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瓦房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隆阳区瓦房乡2021年预算收入13,171,286.34元,实际下达资金19,910,063.04元,实际支出资金21,931,200.61元(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021,137.57元)。

2、收入投入情况分析

隆阳区瓦房乡支出共计:21,931,20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4,592.29元,占总支出的66.14%,项目支出7,426,608.32元,占总支出的23.86%。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1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426,608.32元,其中:

(1)一非税收入返还经费

发放乡政府聘用临时工以及瓦房集镇办清扫道路临时工、乡政府保安工资482,094.00元,发放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30,9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604.00元,办公经费128,498.80元以及归还历史欠款。

(2)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由人居办组织实瓦房乡完成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的2座卫生公厕改建,补助资金129,404.00元,截止目前,已拨付129,404.00元。

(3)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专项资金

由乡林业站组织实施。根据文件要求明确选聘人员为贫困人口,选聘人数为171人,每人每年1万元的护林员补助。截止目前,已拨付1,710,000.00元。

(4)2021年瓦房乡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项目(天然林护林员补助)

由乡林业站组织实施。根据隆阳区2021年度天然林停伐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上级下达隆阳区瓦房乡天然林停伐资金705,077.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瓦房乡停止商业性采伐面积的管护及补偿,其中护林员20人每人每年补助20400元。截止目前,已拨付408,000.00元。

(5)非税成本性支出闵行区结对帮扶瓦房乡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

由乡项目办组织实施。投入在瓦房乡大陷坝村、党东村、党西村、干塘村、桂花村、浪戛村、麦庄村、梅兰山村、上寨村、水沟洼村、瓦房社区、徐掌村、油房村等13个村投入80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改造提升项目,用于农房屋顶改造、墙体加固、梁柱加固、楼板搭建、结构性住房围合、虫蛀处理等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对13个村共108户群众农房居住条件进行改善提升(其中受益脱贫户77户)。通过人居环境房屋提升、房屋遮风避雨、满足结构性住房需求、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项目资金800,000.00元截止目前已全部拨付。

(6)非税成本性支出(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瓦房乡大陷坝养牛场配套设施项目)专项资金

在瓦房乡大陷坝村大陷坝自然村投入40万元,实施养牛场配套设施项目:硬化长750米、宽3米、18公分厚C25砼养牛场道路一条,按110元/平方米进行建设;架设热镀锌管型号水管1338米,其中DN15管420米,DN25管918米,按18.7元/米建设;电路架设:采用绝缘电线架设高压10KV高压线路720米,按45元/米建设;红砖支砌水池10立方米,按428元/立方米进行建设;建设钢架消毒室15平方米,按500元/平方米建设;

建设钢架饲料加工房50平方米,按238元/平方米建设;三通一平堆粪场40平方米,按274元/平方米建设。配套设施1套:其中双温双控冷柜1台,500型饲料粉碎搅拌一体机1台,30千瓦铡草揉搓一体机1台,超声雾化消毒机1台,全套设施48000元。

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政府+养殖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养殖场委托合作社统一养殖管理运营,由合作社动员农户种植青贮饲料或进行粮改饲,合作社负责收购增加农户收入,预计惠及脱贫户74户301人。项目资金400,000.00元截止目前已全部拨付。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1,931,200.61元,支出21,931,200.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7,614.93元,占总支出的38.34%;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280.18元,占总支出的6.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53,299.08元,占总支出的42.19%。资本性支出2,799,006.42元,占总支出的12.76%,经费支出合理有效。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瓦房乡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金额为14.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较上年支出金额6.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增加130.87%,主要原因为:

(1)瓦房乡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报数据包扣上年已实际发生但尚未报账金额;2021年因换届选举、人居环境提升、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加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导致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保险费增加;

(2)瓦房乡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填报数据为2020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数,由于去年一体化系统时常关闭,尚未报账支出,于2021年报账支出。瓦房乡接下来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制度,切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3.制度管控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瓦房乡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本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方面

我乡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转、收支平衡。

(2)保障单位日常后勤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1年,全体干部职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为此,就瓦房乡对服务、管理、建设等政府公共服务展开问卷调查,总体满意度达到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2.基层财政所人力不足,队伍不稳定,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3.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有待健全。

(二)整改情况

1.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瓦房乡2021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瓦房乡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单位文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