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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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20231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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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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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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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10-07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隆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隆阳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总体来看,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运行基本平稳,社会安定和谐,为推进隆阳“十四五”阶段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受财政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增加,一些风险点也不容忽视。现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根据我区上报市财政局的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70490万元,支出总计618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928万元,支出2627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万元,支出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0382万元,支出总计66201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余141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7093万元。
与向隆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7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3357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减少337313万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算收入决算调整和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决算收支数据不包括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事项调整所致。但也审计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约束不够有力。
一是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低,涉及资金7195.42万元,其中:乡村振兴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转移资金5796.78万元,教育类保基本民生及城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1398.64万元。二是新增预拨经费52238.42万元,其中: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16205.54万元,区级财力不足被动压缩原列支款项36032.88万元。
(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144.62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审计厅下发核查数据反映,隆阳区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共计18684.60万元。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和保山市实验小学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
区自然资源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55万元,应缴未缴结转结余资金1480.13万元,应退未退保证金355.26万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91.25万元,且滞留专项资金3.51万元,少记固定资产56.19万元以及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未入账18524.2平方米,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其他问题还有,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账账不符、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不严格等。
(二)部门会计核算存在短板。
实验小学涉少记购置固定资产2.68万元,接受捐赠电脑22台未入账,签批手续不规范337.3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4.88万元。其他问题有,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等。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审计调查了隆阳区2018年1月1至2022年12月31日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3.14万元。
保山工贸园区233.21万元,隆阳区本级669.93万元。
(二)项目预期不达标。
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达预期建设目标。涉及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和潞江坝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是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
四、重点民生资源保护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民生资源保护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隆阳区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自然资源局涉及的问题。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建设用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和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垦造水田任务没有完成,未按期归还耕地占补平衡水田规模指标,增减挂钩实施验收进度缓慢,交通沿线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原始凭证不合规6.94万元。二是区农业农村局涉及的问题。高标农田建设后期移交管护责任未落实,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专户853.42万元。
(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持续加大对投资审计需转型的要求,2022年审计了4个区直单位的项目工程决算或财务决算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个单位项目成本核算不实,其中:多计或少计工程价款94.92万元,多计或少计待摊投资0.6万元,少计建安合同印花税0.55万元。二是1个单位财政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293.48万元,未能全面准确完整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三是1个单位工程结算漏计漏报工程价款。四是1个单位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74.41万元,新增工程单价偏高造成多计工程价款。
五、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审计了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计企业经营收入4266.0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不规范。二是公墓销售信息不对称,对公司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结转、所得税和在建工程成本造成重大影响。三是隆阳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四是未查清原因,未经批准核销资产损失16万元;经营性公墓移交底数不清,可回收公墓成本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五是财务管理核算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融资和对外借款未按规定向区国资委备案。
(二)审计了保山城安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收入确认不及时99.45万元,二是拖欠职工薪酬58.58万元。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乡、3个区直单位共5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乡村振兴局。
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12.37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05万元,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0.69万元,补助企业资金拨付不及时5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发放不及时243.43万元,2021年驻村工作队员经费未保障到位508.78万元,少记固定资产50万元。其他问题如:超范围赔付防贫保险,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未完成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等4项。
(二)区民政局。
违规发放各种补贴2.58万元。其他问题如:违规从其他应付款中支出接待费0.64万元,隆阳区敬老院未按规定进行询价等4项。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46万元,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52万元,未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创业担保奖补补助资金21.99万元,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其他问题如:固定资产账表不符,违反规定未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等4项。
(四)芒宽乡政府。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3万元,应缴未缴结转结余资金66.51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0.95万元,未追回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13.26万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公职人员长期占用房租收入6万元,新投资建设垃圾处理站无法正常使用,未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改用填埋的方式处理集镇垃圾。其他问题如:房屋出租未报批评估和公开招租且未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不完善等7项。
(五)区林草局。
未支付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设计费105.04万元。未制定草原发展规划,部分退耕还林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隆阳区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账实不符15894.78平方米,金额1802.304万元。二是隆阳区殡仪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189.5万元。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闲置3间商铺面积39.1平方米。
八、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关注工程建设、国有资产、隐性债务、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违规违纪及风险隐患问题,向纪检监察、主管部门发出移送处理书(线索函)6份,涉及事项6项。
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执行投资计划批复、执行非税收入罚缴分离、确认资产收入收缴和经营范围等环节:一是公职人员长期占用房租收入6万元1项。二是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74.41万元,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和新投资建设垃圾处理站无法正常使用,未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改用填埋的方式处理集镇垃圾共计3项。三是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1项,四是福汇园公司未经批准从事与接触遗体有关的殡仪服务1项。
九、审计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效益和廉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财政增收节支措施。
一是加强对财政收入来源分析和预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培育地方税源,优化税制结构,围绕我区“3815”发展战略目标,落实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持续贯彻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稳固预期税基,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强化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税收漏洞和逃避税收等现象。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及时纠正财政支出中的违规行为,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果。强化对财政支出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止财政支出超支、超标、超范围等现象。落实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指导水平。
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督促部门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加快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上缴,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缴结余结转资金和非税收入,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上缴管控机制,实现非税收入的全程监控和数据共享。
(三)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和非税收入。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捐赠物品登记和入账,防止捐赠物品少记或漏记等现象。对于接受捐赠物品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并将捐赠物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优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一是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监测,及时评估政策效果和风险防范,优化政策调整和完善,对于项目预期不达标或存在还本付息风险的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超概算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管理,防止违反规定或影响项目效益。对于未按照规定报批或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或超概算投资等重大事项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监督,规范项目成本核算和合同管理,防止工程造价虚高或低报等现象。四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合同违规或失效等现象。
(五)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一是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二是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控股企业由形式控股向实质监管转型提质增效,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培育,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开拓新市场、提供新服务,增强区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一是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绩效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推进发展,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一是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审计整改全链条管理机制,压实审计整改中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服务隆阳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和约谈办法等配套措施,以经济的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深化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立行立改问题按时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按计划推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效,以推动问题整改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隆阳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除涉密项目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目前,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有关单位、乡(镇)、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各项国家重大政策目标提质增效,为促进隆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