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696-5-/2023-01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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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1-03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结合隆阳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区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范围内的审计整改工作,统筹研究部署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审计整改日常工作;区人大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并作出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本地区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职能职责范围内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协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健全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区政府牵头,区委、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协调、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纪委监委要及时查处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区委组织部要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委编办要加强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审计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区发展改革局要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审计机关提请处理的有关项目;区财政局(区国资委、金融办)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审计机关提请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督促做好监管范围内的国资国企整改工作督促有关金融机构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要求;区税务局要依法足额征收审计机关提请应当补缴的税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审计发现的薪酬、工资和考核奖励分配管理等问题作出处理;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配合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协助执行审计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在收到协助执行审计文书30日内书面回复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移送的部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移送处理书之日起6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各职能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审计局要加大跟踪督促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违纪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拒绝或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重点督查或专项督查政府督查部门对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确定的审计整改事项,以及政府领导在审计专题报告、审计要情等审计文书中作出的批示,列为政府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造假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推诿拖延、延误不报、反馈情况失实、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由审计机关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不重视整改、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由审计机关报经本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且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审计机关移送具有管辖权限的机关(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对相关单位未在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整改督促协助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任务  

)明确审计整改工作内容。审计整改内容包括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相关领导对审计报告批示要求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及需要整改的其他内容。  

)细化审计整改工作措施。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纳入班子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调督办,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对因国家有关法律、机制体制、政策措施及执行整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的,可提出申请,经审计机关确认后明确下一步整改计划。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牵头研究安排行业性问题的审计整改工作,要注重治本,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根治屡审屡犯的“顽症”。  

)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区审计局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接机制,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出具审计报告时,一并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编制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与审计整改报告一并报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对明确整改措施、需一定时间逐步整改的,挂账跟踪对整改不彻底等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的,提请区政府纳入督办事项。  

)规范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区审计局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追责问责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进一步整改的计划措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等。有主管部门的,同步向主管部门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同步区委、区政府报告。  

)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可以采用会议、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布审计整改情况。重点整改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相关问题的整改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各级各部门要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机构编制管理、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区审计局要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审计报告。区委巡察机构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区委组织部要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材料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三、强化审计整改组织保障  

(一)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委审计委员会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和安排全区审计工作。区人大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区政府每年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研究部署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区审计局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问题定性,把准容错纠错尺度,历史客观全面审慎作出审计结论、评价和处理,提出建设性的整改建议,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实行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对审计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和未按规定公告整改结果的部门和单位,区委、政府考核部门根据区审计局提供考核资料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