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22-090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0217日至20207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19300亩,其中:人工造林4300亩,封山育林15000亩。主要建设范围为龙王庙河流域金鸡乡、河图镇。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展农经〔2015364号),批复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19300亩(其中:人工造林4300亩,封山育林15000亩);批复总投资399.98万元(国家补助320万元,地方配套79.98万元)。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局《关于对隆阳区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7542号),同意变更部分人工造林小班,同意变更人工造林树种,同意变更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树种,变更后总规模和总投资不变。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委托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282.5万元,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总报价279.92万元。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与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设计。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北京政泰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并签订了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书。  

截至审计结束,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实际到位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20万元。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账面反映,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投资 320万元其中: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276.92万元,标志碑53万元,封山育林及管护费30万元,已核销未支付项目资金10.08万元(上交封山育林结余7.5万元,上交基建包干结余2.5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在隆阳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进行了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财务决算及收支基本真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基建包干结余2.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基建包干结余2.58万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税费二是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人工造林的后续管护,使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对多计基建包干结余2.58万元,调整了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