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21-072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7-2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224日至2020411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33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989.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5.20万元,省级资金120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区级资金1074万元;实际使用735.09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49.03万元,其他支出586.06万元;1254.11万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331日,隆阳区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317.22万元,支出317.22万元,无结余。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01.05万件(其中已折价198.11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96.15万件(其中已折价196.85万元),结余4.90万件(其中已折价1.26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隆阳区红十字会截止2020325日接收省红十字会众筹APP社会捐赠款3.42万元未及时拨付;  

(二)延伸审计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现,截至2020331日,由保山市红十字会、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其他渠道调拨至该院的疫情防控物资存在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的情况,不符合医用标准的物资滞留在库形成物资积压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及时拨付捐赠资金,促进捐赠资金的高效使用。  

(二)健全捐赠物资登记台账,进一步细化物资发放程序。  

(三)强化下拨专项物资的管理。针对目前暂处未使用状态的物资,要做好储备保管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并开展经常检查,确保应对不时之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期间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并提供了整改的相关证据,采纳了审计建议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隆阳区红十字会加快资金分拨速度,于2020326日将上述资金及时拨付;  

(二)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纳审计建议,健全捐赠物资登记台账,制定合理的物资管控模式,进一步做好物资储备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