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1-072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20193月至4月,对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1981万元,支出总计658364万元,结余3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6009万元,支出总计85955万元,结余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500万元,支出8500万元,结余为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3031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58077万元,年终结余4954万元,滚存结余8611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326万元,比年初预算166387万元减90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4.5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251万元,比年初预算584977万元减3072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4.75%  

2019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6339万元,比年初预算74015万元减176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38万元,比年初预算66834万元减481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7.89%  

2019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0万元,比年初预算54000万元减45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与年初预算持平。  

2019年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5510万元,比年初预算178713万元减32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2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3727万元,比年初预算172847万元减8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51%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但在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年终清算和结账中,少计预算收支、往来款项连续三年未清理和本年新增财政资金出借等问题,同时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20821.39万元。  

(二)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15380万元。  

(三)往来款项连续三年未清理金额32440.98万元。  

(四)财政资金出借金额54933.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一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20821.3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及时足额按预算级次上缴国库,并将该事项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确定是否相应调整有关科目,重新办理结账事项二是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1538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及时并按规定将该事项及时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确定是否相应调整有关账目,重新办理结账事项。三是往来款项连续三年未清理金额32440.9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统筹安排,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应对解决问题的分年度清理清收计划及方案措施,力争逐年化解。四是财政资金出借金额54933.44万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区分不同情况,尤其是属隆阳区本级地方政府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支出责任和担保责任(债务人违约责任金额)的债务金额要从财政资金出借金额中剥离出来按规定纳入次年预算支出,其他问题金额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财政库款的合理规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实际使用绩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做实做细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深化规范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提供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依据,达到有效降低年度预算调整规模,不断促进政府预(决)工作的科学合理性。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工作。一是区财政局在年终清算、结账前要按照《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强化对年度预算收入的清算结账工作,不得人为调整预算收支规模。二是要从财政总预算会计系统做好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数和乡(镇)收支决算数的科学合理明细核算工作。  

(三)对本年新增财政资金出借行为要高度重视。一是区财政局要及时会同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并制定年度清收计划,必要时应当采取法律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清收。二是区财政局今后要严格执行报经同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非经法定组织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财政资金,不断有效推动政府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3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20821.39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并上缴国库二是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1538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补充相关未列报本年财政预算支出证据,并已采取措施报请区人大审议通过后,已整改并列报2020年度预算支出977.62万元,其他未整改问题分别纳入今后各年度预算用区级财力逐步化解。三是往来款项连续三年未清理金额32440.98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已专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得到区委、区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区财政非常困难,只能保障三保支出,下一步将分批分年度逐年消化。四是财政资金出借金额54933.4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措施并收回财政出借资金4240万元,其他正在持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