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审计局关于区级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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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2020-080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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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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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8-05

隆阳区审计局关于区级一级预算单位

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2月至7月隆阳区审计局运用数据库分析技术对隆阳区区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开展集中分析筛查疑点,对其中10家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延伸至其他4家单位核实疑点线索。现将审计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调查了10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共内设111个部门,核定人员编制309人,核定车辆编制15辆,2018年末实有人员 293人,实有车辆15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下达10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 8367.1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413.8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为8367.1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总收入8367.1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56.51万元,合计9723.67万元,总支出8926.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7.0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各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财务制度组织财务核算工作。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未扣缴个人所得税、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奖金13万元。

2. 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3.无公函列支接待费0.42万元。

4. 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

5.原始凭证不合规。

6.未按规定在公务机票采购平台采购机票。

7.“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8.少计固定资产。

(二)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往来款长期挂账84155.13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工会未按规定收取会费。

2. 账务处理错误

四、待关注事项

(一)3家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9816.13万元。

(二)3家单位长期未使用住房基金账户,账户上实有资金43.68万元形成沉淀。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对相关单位做出了相应处理。目前,相关单位对问题已经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收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3万元。

(二)被审计单位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三)专户存款利息收入结余部分已上缴财政。

(四)少计固定资产部分已经补计入账。

(五)被审计单位将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并在今后严格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