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0-08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116
- 日期
- 2020-08-04
隆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5月20日至7月24日,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不含工贸园区、度假区,含乡级,下同)721046万元,支出总计7141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5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5064万元,支出总计832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3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9079万元(上年结转数),支出总计9079万元,年终无结余。
4.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18673万元(含 上年结余64822万元),支出总计2375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156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个园区和乡级的社会保险基金不独立核算,故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平衡情况与全区数一致。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但本次审计仍发现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16740万元。
2. 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年末资金未形成支出8110万元,资金效益长期未能有效发挥。
3. 未按规定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1万元。
(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16483.90万元。
2.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4082.09万元。
3. 违规出借财政性资金364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16740万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今后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全面反映隆阳区财政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是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年末资金未形成支出8110万元,资金效益长期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今后加大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未按规定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1万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区分不同情况尽快分配下达或在不改变资金类别和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加大整合力度,调整用于同一类科目下的其他项目,报省财政厅和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16483.90万元的问题。责令区财政局将区政府批准用非税收入垫付的各项支出资金4689.23万元纳入预算安排后及时缴库;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00.52万元;规范非税收入和卫生专户管理资金的核算,将卫生专户管理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严格区分非税收入和卫生专户管理资金。五是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4082.09万元的问题。责令区财政局将超过两年的结余资金 4.62万元缴入国库,重新纳入预算安排;督促用款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并及时组织验收和报账;对于账务处理错误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专项资金结余滚动使用的,尽快统筹安排使用。六是违规出借财政性资金36400万元的问题。责令区财政局加强对借出未收回资金进行催缴,及时归还专户借款,今后应杜绝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行为,切实加强专户资金管理。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化解隐性财政赤字隐患;四是继续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库款的保障能力;五是积极探索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1674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引起高度重视,已于2019年初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年末资金未形成支出8110万元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20日已形成支出2476万元,未支出5634万元,区财政正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三是未按规定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截至2019年10月20日已拨付资金818.14万元,暂未下达492.86万元。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16483.9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10994.15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资金1620.52万元,因财政困难无法整改3869.23万元。五是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4082.09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收缴财政210.98万元,审计促进整改收缴财政资金145.62万元、已拨付资金85万元,正在清理整改3640.49万元。六是违规出借财政性资金364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300万元,因整改期限未到未整改26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