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勐林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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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21-01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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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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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7-10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勐林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7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勐林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勐林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位于隆阳区芒宽乡勐林集镇,建设实施包括供水、供电、污水处理、道路亮化、绿化及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工程,解决易地搬迁安置户的用水、用电、文化生活等问题。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芒宽乡勐林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改后实施方案的批复》(隆发改农经〔2017〕588号)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2425.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6.40万元,地方债务资金202.8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04.00万元,整合扶贫部门财政专项资金17.26万元,整合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57.14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21.7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35.10万元,共建资金495.46万元,其他资金1125.38万元。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3390.53万元。本项目由芒宽乡政府委托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截止审计结束,芒宽乡财政所账面反映共计到位工程建设资金932.57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国家贴息贷款基础设施配套资金409.0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442.54万元,上级部门(区交通局)补助资金75万元,乡政府自筹资金6万元。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芒宽勐林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送审决算投资1054.58万元(建筑工程投资710.94万元,待摊投资343.64万元),多计工程价款(投资)17.77万元,少计待摊投资0.1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1036.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少)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7.77万元。

(二)少计待摊投资0.21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0.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7.77万元,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少计待摊投资0.21万元和多计待摊投资0.11万元,责成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调整相关账务,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二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核算,利息收入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三是及时支付民营企业工程款和费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已对多计工程价款17.77万元,进行了整改;对少计待摊投资0.21万元和多计待摊投资0.11万元,已调整了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