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 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0-051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5-12
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 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为2013年校舍安全工程,工程于2014年1月16日开工,2014年9月26日竣工验收。工程计划总投资503万元,新建五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为2224.73平方米。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列入2013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3〕505号)批准新建教学楼一幢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为2224.73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503万元,资金来源为:校安工程上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03万元。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委托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进行招标代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价为384.48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委托云南保山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聘请保山镕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截至审计结束,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实际到位资金397.6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8万元,学校自筹资金14.66万元。
隆阳区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送审决算投资399.14万元(建筑工程投资384.48万元,待摊投资14.66万元),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0.95万元,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398.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0.95万元。
(二)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0.95万元,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责成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费用发生时据实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调整相关投资和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二是及时支付民营企业工程款和费用;三是及时清算缴纳建设单位印花税。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第四中学已对多计工程价款0.95万元,进行了整改;对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已调整了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