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20-09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16

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5月10日至11月2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打渔村、董官村、河村、青阳村、田坝村、官田村、魏家村7个村委会境内。项目区北临上小屯、下小屯以道路和沟渠为界,南至陶官砖厂以道路和居民点边界为界,西至三家村以沟渠和居民点边界为界,东至大官庙以道路为界。项目于2015年11月5日开工,2016年4月15日完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4年度省级投资土地整治(第二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5〕2号),批复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571.81公顷,新增耕地3.73公顷,新增耕地率0.65%,项目批复总投资2032.66万元(省级投资)。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中标价为376.85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370.58万元,中标单位为腾冲县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三标段中标价为430.27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西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标段中标价为446.52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截至审计结束,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到位资金20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2.66万元,省级资金1500万元。隆阳区河图镇田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报审决算总投资为1914.42万元,审计确认投资1704.58万元(不含伙食补助)。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多计工程价款、少(多)计投资完成额、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部分工程未竣工验收发挥效益就被其他项目建设损毁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06.86万元。

(二)以代开发票、未签章花名册列支伙食补助费39.79万元。

(三)少计投资完成额0.47万元。

(四)多计投资完成额11.86万元。

(五)预提投资完成额51.80万元。

(六)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23.8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06.86万元予以调整;对以代开发票、未签章花名册列支伙食补助费39.79万元,移送中共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法查处;对少计投资完成额0.47万元,多计投资完成额11.86万元, 预提投资完成额51.80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23.86万元,建设单位应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管理费超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后续支出的管理,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项目资金在竣工验收后如有结余应按原拨款渠道缴回。二是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按程序、按事实签证;强化工程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重视对监理、造价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三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四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合理规划,避免工程无效投资,切实发挥工程效益。五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和监督。六是预提投资实际发生时,按规定可据实列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06.86万元;对少计投资完成额0.47万元,多计投资完成额11.86万元, 预提投资完成额51.80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对以代开发票、未签章花名册列支伙食补助费39.79万元的问题,中共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有结论,未对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