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19-12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0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位于芒宽乡烫习、敢顶2个村委会境内,项目区总面积294.4728公顷,均为集体土地。经建设,实际完成土地平整3295.22亩,建设输水工程16372.30米,排水工程19596.90米,修建水池28座,沉砂池1座,配套建设阀门井及管涵等218座,改建生产道路8375米,新建及改建田间道路14170米。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芒宽乡164.3081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垦为耕地的批复》(保政复〔2016〕71号)批复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涉及的164.3801公顷未利用土地为耕地后备资源,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开发为耕地。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中标价为506.73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351.99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兴宏建筑有限公司。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委托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设计;聘请昆明万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截止审计结束,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共计到位资金1600万元(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款项)。隆阳区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报审决算投资962.15万元,审计确认投资984.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待摊投资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0.06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32.64万元。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9.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0.06万元,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2.64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9.01万元的问题,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管理费超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后续支出的管理,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项目资金在竣工验收后如有结余应按原拨款渠道缴回。二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0.06万元;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2.64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