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汉庄等两个镇沙河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19-11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8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汉庄等两个镇沙河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汉庄等两个镇沙河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隆阳区汉庄镇永铸、杨官、汉庄和沈家村委会共4个村委会以及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沙河和昇阳社区居委会共3个社区居委会境内。项目于2015年11月6日开工,2016年4月15日完工,实际完成平整面积299.50公顷;新建农渠49条32537.45m,新建斗沟3条1506.60m,修缮斗沟2条3395m,沟渠修缮1条964.50m,取水闸1座,简易闸阀70座,管涵169座,盖板涵5座,农桥1座;新建田间道路27条21031.25m,改建田间道路2条2020.80m,新建生产路2条228.6m,下田道1座,会车台10座。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4年度国家投资和省级投资土地整治(第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4〕34号)批准本项目建设规模土地整理524.61公顷,新增耕地10.79公顷,新增耕地率2.06%,计划投资1847.8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其中:一标中标价为364.78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衡泰建设有限公司;二标中标价为431.92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南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中标价为342.05万元,中标单位为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标中标价为346.51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委托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截止审计结束,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共计到位中央财政资金1847.89万元。隆阳区汉庄等两个镇沙河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报审决算投资1795.10万元,审计确认投资1737.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少计投资完成额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4.86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0.36万元。

(三)预提投资完成额23.49万元。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19.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4.86万元,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0.36万元和预提投资完成额23.49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19.88万元,建设单位应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管理费超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后续支出的管理,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项目资金在竣工验收后如有结余应按原拨款渠道缴回。二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三是竣工资料编制费、竣工视频资料编制费实际发生时,可依规计入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4.86万元;对少计投资完成额0.36万元和预提投资完成额23.49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