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杨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19-091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6月19 日至 7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杨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计划修建灌排渠14条,总长7.6km;修建田间道路7条,总长4.1km;建标志碑1座,里程碑11座,凉亭1个;购良种1.25万公斤,科技推广措施技术培训500人次,示范推广0.05万亩。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杨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6〕58号),同意项目建设实施,批复项目总投资624万元。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一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顺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103.50万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87.19万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28.69万元;四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顺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120.74万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杨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8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万元。本建设项目报审决算投资为484.64万元,审计确认投资433.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6.43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1.98万元。
(三)多计投资完成额26.2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6.43万元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98万元和多计投资完成额26.21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二是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存款利息应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6.43万元;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98万元和多计投资完成额26.21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