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国营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19-082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9月7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国营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新建衬砌渠道5.71公里,管道工程17.38公里,小型蓄排水工程2个,田间道路2.69公里,项目标志牌8座,宣传标语36个,临时工程5个。项目于2017年1月24日开工,2017年5月13日完工。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6〕69号)同意项目建设实施;《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隆阳区国营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同意调整本项目建设实施。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顺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中标价96.51万元,二标段中标价101.53万元,四标段中标价102.28万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02.11万元;五标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1.47万元。

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委托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共计到位资金669.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6万元,省级资金200.70万元,市级资金23万元。潞江农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报审决算投资665.59万元,审计确认投资641.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待摊投资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3.29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35.01万元。

(三)预提投资完成额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3.29万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5.01万元和预提投资完成额26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后续支出的管理,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项目资金在竣工验收后如有结余应按原拨款渠道缴回。二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3.29万元;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5.01万元和预提投资完成额26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