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19-07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2月20日至3月13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由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完成林草植被建设23320亩,其中:人工造林5100亩,封山育林18220亩。建设地点:瓦窑镇杨家小河流域、西邑乡西邑小河流域。
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于2013年08月开工,2014年5月完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农经〔2013〕353号)下达了投资计划,批复总投资306.0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280.54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5.50万元。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价为220.70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北京政泰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共收到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资金280.54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隆阳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报审决算总投资为275.36万元,审计确认投资275.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该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少缴税费的情况。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二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三是本项目的工程结余资金,建议在下期同类项目中滚存使用,并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对审计建议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