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19-05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1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1363.90万元,涉及隆阳区12个乡镇、32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计划解决22000名农村居民和33所6223名农村中小学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于2013年10月30日开工,2014年12月10日全面竣工,实际完成饮水工程66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3〕399号)批复概算投资1363.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91.16万元,省级配套136.59万元,地方配套136.15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单位自筹解决。
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及配件的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一标段(潞江镇、杨柳乡、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瓦渡乡、丙麻乡)昆明兴凌贸易有限公司,二标段(板桥镇、金鸡乡、永昌街道办事处、汉庄镇、辛街乡、西邑乡、水寨乡、蒲缥镇)保山市金友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实施的饮水工程管材采购,经上报保山市水利局批准,沿用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标单位继续供货。
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由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组织邀请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一标段(潞江镇)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蒲缥镇)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标段(杨柳乡)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瓦窑镇、瓦马乡、瓦房乡)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标段(水寨乡、瓦渡乡)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标段(西邑乡、丙麻乡、辛街乡)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七标段(汉庄镇、永昌街道)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八标段(金鸡乡)云南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标段(板桥镇)云南保山板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前实施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由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组织邀请招标。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未聘请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委托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工程设计。
截至2017年10月20日,项目建设单位共收到该工程资金1594.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1.16万元,省级资金152.56万元,市配资金27万元,乡镇自筹资金323.34万元。隆阳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报审决算投资 1464.63万元,审计确认投资1457.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少)计投资完成额、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和未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4.19万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18.34万元。
(三)少计投资完成额8.28万元。
(四)业务招待费超标准3.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4.19万元, 少计工程价款18.34万元,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8.28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业务招待费超标准3.91万元,建设单位应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管理费超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二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管理费超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已对多计工程价款34.19万元, 少计工程价款18.34万元,进行了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8.28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