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蒲缥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18-112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6月19日至7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蒲缥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蒲缥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是由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组织实施,项目于2010年10月20日开工,2011年8月30日竣工验收。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一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0〕150号)同意项目建设实施。《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瓦房巴嘎小学教学楼等第七批校舍安全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0〕285号)批准项目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并核定: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一层砖混结构厕所一幢、一层砖混结构食堂一幢,总建筑面积1759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专项资金210万元,地方自筹40万元。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价为231.48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与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委托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38.6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1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6.80万元,自筹资金11.87万元。

该项目送审投资328.80万元,审定投资290.26万元。

项目批复概算投资为250万元,竣工决算审定投资为290.26万元,超概算投资40.26万元(超概率16.10%),主要原因是:为完善配套设施必要的工程量增加。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该工程建设程序基本合法,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8.62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0.08万元。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0.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38.62万元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进行账务调整;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事项,我局已移送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账务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对多计工程价款38.62万元已予以调整;对少计投资完成额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正在办理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已进行清缴税费。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