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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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7-050804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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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5-08

隆阳区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7月18日至26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隆阳区河图镇、金鸡乡,完成修建灌排沟19条,总长7095.9m;购良种0.3万公斤;修建田间道路12条,总长4606.6m;技术培训1805人次,购买杀虫灯20盏,购买有机肥30.77万公斤,购买农药3000瓶。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河图金鸡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5〕60号),批准项目总投资516万元。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开办)委托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工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一标段中标价为806 418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988 086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价为907 974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中标价为

806 418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与区农开办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相符。

区农开办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聘请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区农开办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根据区农开办提供资料反映,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共拨付该项目资金4 960 000元,其中:中央资金3 300 000元,省级资金1 490 000元,市级资金170 000元。

区农开办报审该项目决算投资4 791 798.66元,审计确认投资4 543 597.05元,其中: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措施3 950 952.11元,农业措施30 000元,科技推广措施350 000元,待摊投资212 644.94元;审定计税额为3 950 952.11元,使用砂石料22 943.47立方米;区农开办共支付工程款2 298 514元,区农开办已提供3 57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项目批复投资5 160 000元,审计确认投资4 543 597.05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开办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行了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区农开办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多计(少计)投资完成额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4 575.69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19 048.29元。

(三)多计投资完成额2 674.21元。

(四)预提投资完成额210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54 575.69元,予以调整;少计投资完成额19 048.29元,多计投资完成额2 674.21元,预提投资完成额210 000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有关会计账目。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管理费用、工程管护费发生时按规定据实列支;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存款利息应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农开办高度重视,对多计工程价款54 575.69元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核减;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9 048.29元,多计投资完成额2 674.21元,预提投资完成额210 000元的问题,已调整了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