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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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7-050804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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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7月25日至7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5〕65号)同意项目实施。《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5〕81号)批复项目总投资1 6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 02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60.3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1.15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92.50万元(投工投劳折资)。批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利措施投资991.57万元,衬砌渠道14.68公里;2.农业措施投资19万元,建良种基地100亩,购良种0.3万公斤;3.田间道路措施投资514.43万元,修建田间道路12.83公里;4.林业措施投资14万元,植树350株;5.科技推广措施投资45万元,技术培训2 200人次、示范推广0.2万亩;6.其他工作及措施投资43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一标段中标价为85.25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114.35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价为139.07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中标价为101.61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标段中标价为99.57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标段中标价为115.72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七标段中标价为137.87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八标段中标价为99.16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标段中标价为79.97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标段中标价为123.58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十一标段中标价为114.53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隆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开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区农开办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聘请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区农开办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除区农开办作为项目法人外,还成立了隆阳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高标准农业综合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对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及协调,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3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3万元(2015年项目资金663万元,2014年结余调入36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60.35万元(2015年项目资金298.35万元,2014年结余调入16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1.15万元(2015年项目资金33.15万元,2014年结余调入18万元)。
该项目送审金额为1391.67万元,审定金额为1339.57万元,其中: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1197.86万元,农业措施19万元,科技推广措施45万元,林业措施14万元,待摊投资63.71万元。
该项目批复投资1534.5万元(不含投工投劳折资),审定的完成投资1339.57万元(不含投工投劳折资)。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开办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该工程建设程序基本合法,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多计(少计)投资完成额、工程未完已付费用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3.46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5.02万元;
(三)多计投资完成额0.66万元;
(四)预提投资完成额4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13.46万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多计、少计投资完成额,进行调整账务处理;对预提投资完成额43万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今后发生相关费用时按规定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管理费用、工程管护费发生时按规定据实列支和采取措施尽快完成林业措施施工等五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农开办高度重视,及时调整账务,已核减投资额13.46万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对预提投资完成额43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应缴未缴税费,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