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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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7-050803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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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29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于2013年7月6日开工,2014年8月20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30.2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北八路中段、双碑村东面、下村南侧、320国道西侧进行砖砌围墙施工和零时施工道路填筑作业。
相关部门未对隆阳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平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单独进行立项批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及中介服务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保住建发〔2012〕6号)的规定,结合工程造价,广厦公司和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阳区监察局、隆阳区住房保障中心于2013年7月4日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对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围合工程采取直接发包,将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发包给保山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厦公司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02 097.38元。
广厦公司未聘请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截至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3 730 0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 730 000元,区级配套资金12 000 000元。
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报审建安工程投资(围合工程)562 639.20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524 480.01元,使用砂石料1 180.55立方米;已支付保山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共计562 639.20元,广厦公司已提供保山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462 639.20元的建安发票。
北八路地块围合清表工程建安投资合同价302 097.38元,审计确认建安投资524 480.01元,超合同价款22 382.63元,超73.61%。
审计结果表明,广厦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用了直接发包,未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该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未对工程招投标,未对工程进行监理,多计工程价款,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8 159.19元。
(二)多付工程款38 159.1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8 159.19元,予以调整;多付工程款38 159.19元,应予以收回。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杜绝多拨、错付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广厦公司高度重视,对多计工程价款38 159.19元,予以调减;多付工程款38 159.19元的问题,已要求施工方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