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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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7-050802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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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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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08

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29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于2014年4月6日开工,2014年6月3日竣工验收。对正阳北路西面、白塔村东面、北八路南侧进行砖砌围界施工和地表清理作业。

相关部门未对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进行立项批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及中介服务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保住建发〔2012〕6号)的规定,结合工程造价,广厦公司和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阳区监察局、隆阳区住房保障中心于2013年7月4日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对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围合工程采取直接发包,将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发包给保山华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厦公司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65 640.40元。

广厦公司未聘请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截至审计结束,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实际到位自筹资金157 689.66元。

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报审决算投资165 971.68元,审计确认投资169 971.6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围合工程)165 640.40元,待摊投资4 331.28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

165 640.40元,使用砂石料36.45立方米;已支付保山华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共计157 358.38元,广厦公司已提供保山华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157 358.38元的建安发票。

隆阳区正阳北路白塔地块围合工程投资合同价165 640.4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169 971.68元。

审计结果表明,广厦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用了直接发包,未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该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未对工程招投标,未对工程进行监理,少计投资完成额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少计投资完成额4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投资完成额4 000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广厦公司高度重视,已对少计投资完成额4 000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