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7-050802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5月27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隆阳区远征路以西、金山路南侧、白纸房村南北向7米通道东侧。项目完成建设内容:新建六层砖混结构廉租住房1幢,总建筑面积2 428.60㎡,共计48套。工程于2011年9月25日开工,2013年01月22日完工。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新建廉租住房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投资〔2011〕145号)批准新建六层砖混结构廉租住房1幢,总建筑面积2 428.60㎡,共计48套,占地面积2.44亩;项目概算总投资329.55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121.43万元,申请省预算内投资补助24.286万元,自筹183.837万元。
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中标价为3 279 596.09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龙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与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广厦公司委托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根据广厦公司提供资料反映,隆阳区2011年金山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到位资金3 958 408.83元。
该项目报审决算投资4 066 132.58元,审计确认投资3 952 678.33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 739 725.37元,项目待摊投资212 952.96元,审定计税额为3 739 725.37元,使用砂石料2 768.68立方米;广厦公司共支付工程款3 739 725.37元,广厦公司已提供3 739 725.37元的建安发票。
该项目批复总投资3 295 530元,审计确认投资952 678.33元,超批复投资657 148.33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是超投资的主要原因。
审计结果表明,广厦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超批复投资、多付费用及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2 865.75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12 386元。
(三)多计投资完成额12 974.50元。
(四)多付工程款5 730.50元。
(五)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657 148.3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12 865.75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2 386元和多计投资完成额12 974.50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多付工程款5 730.50元,建设单位应予以收回;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657 148.33元,责成建设单位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杜绝多拨、错付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广厦公司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12 865.7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2 386元和多计投资完成额12 974.50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对多付工程款5 730.50元,已经予以收回;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657 148.33元的问题,正在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