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组织实施隆阳区2012年至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及服务网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7-0508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组织实施隆阳区2012年至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及服务网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6月20日,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以下简称“区农环站”)负责组织实施的隆阳区2012年至2013年农业沼气项目及服务网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分为2012年农村沼气国债建设项目、2013年农村沼气及服务网点项目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建设项目。由区农环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项目计划下达及执行情况。
1.2012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保山市农业局下达隆阳区2012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户用沼气总投资9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地方投资30万元,农户自筹600万元),建设规模1500口(户),中央补助标准0.2万元/户。隆阳区财政局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项目实施地:瓦渡乡平场子等5个村(572口),西邑乡鲁图等5个村(652口),蒲缥镇核桃等4个村(276口);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6月完工。
2. 2013年农村沼气及服务网点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2013年农村沼气及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户用沼气总投资31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地方投资10万元,农户自筹200万元),建设规模500户,中央补助标准0.20万元/户,项目实施地点:西邑乡西邑村等8个村(500口);实施时间:2013年12月开工,2014年6月完工。(2)乡村服务网点总投资2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2.5万元,地方投资2.5万元),建设规模5户,中央补助标准4.5万元/个。服务网点为:西邑乡铺门前等5个村。
3.2013年养殖小区沼气工程。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2013年农村沼气及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投资67.6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80万元,地方投资2.88万元,农户自筹36万元)。项目实施地:隆阳区西邑乡西邑村畜旺生猪养殖场、河图镇金竹林村富衡生猪专业合作社、丙麻乡白玉村东鑫瑞养殖场;项目实施时间:2014年2月开工,同年6月完工。
(二)项目资金核算管理。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6年5月止,该项目资金累计到位1 264.30万元,其中:(1)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资金300万元,农户自筹603万元;(2)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资金100万元,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资金22.50万元,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中央资金28.80万元,农户自筹210万元。地方投资未到位2.8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截至2016年5月共支付2012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903万元(即中央资金300万元、自筹投入603万元),其中:瓦渡乡121.36万元, 西邑乡123.44万元, 蒲缥镇35万元,辛街乡20.20万元,农户建沼气池自筹投入603万元。
(2)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及服务网点项目。
截至2016年5月共支付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及服务网点项目资金322.50万元,其中:西邑乡农村沼气项目支出310万元,乡村服务网点项目支出22.50万元(西邑乡19.61万元、瓦渡乡2.89万元),
(3) 截至2016年5月共支付2013年养殖小区沼气工程资金28.80万元(畜旺生猪养殖场、富衡生猪专业和东鑫瑞养殖场各支出9.60万元)。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提出了如下审计意见:一是加强对项目形成资产的后续管理,按规定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物资管理,特别是服务网点的物资,让其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农户服务。三是督促项目生猪养殖场存栏数,使其达成养殖规模,更好发挥效益。四是按规定整理归档项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