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第三季度稳增长小型农田水利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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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7-0508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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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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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08

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第三季度稳增长小型农田水利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18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第三季度稳增长小型农田水利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保山市水利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云南省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隆阳区2015年建设方案的批复》,下达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694.76万元。

隆阳区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了隆阳区2015年度云南省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2015年8月1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2015年9月18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开标会,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标,项目法人审核,最终确定了监理单位(云南润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13个施工单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度云南省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除丙麻乡第四标段、瓦渡乡第七标段少部分项目尚未完工外,其余十一个标段已全部完工,已完工标段正在进行结算和资料整编。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下达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694.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配套240万元,农民群众投劳折资154.76万元。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0日,项目资金到位2625万元,其中:2015年9月收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300万元;2015年6月收市级补助资金25万元;2015年12月通过融资贷款贷入300万元。

3.累计拨付工程款及结转资金

截至2016年9月10日,累计拨付工程款1462.42万元(含未结账预付资金171.52万元),银行存款1214.59万元(含工程质量保证金307.85万元),结余资金1026.26万元(含融资贷款资金300万元),结余资金将用于未完工两个标段的项目建设、其他已完工标段的结算和资料整编及整体工程的决算、验收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续建项目按规定履行了建设方案审批手续;按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建设进行了有效控制;资金来源合规;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提出建议1条。

隆阳区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已按审计报告要求,限期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并提供了整改的相关证据,采纳了审计建议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