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12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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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7-0508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12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5年12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水利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云南省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隆阳区2014年建设方案的批复》下达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540万元(扣除农民群众投劳折资12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配套24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2014年12月底以前。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情况
隆阳区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了隆阳区2014年度云南省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2014年8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2014年9月30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开标会,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标,项目法人审核,最终确定了监理单位(云南润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11个施工单位。
2.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检查验收情况
2014年度建设项目于2014年11月28日开工,截止2015年12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准备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工作和部分结余资金项目的实施。
3.抽查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瓦马乡已开工实施项目8项,通过对项目涉及的瓦马村、上里濯村和下里濯村等8个项目点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结果表明,已全部完成了下达的项目建设点的计划任务,涉及财政资金完成投资额143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应到位资金25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0万元(其中192万元为融资贷款)。
截至2015年12月,已完成投资1725.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99.23万元、待摊投资125.88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1519.42万元(含未结账预付资金113.61万元),结转资金814.89万元(含按合同扣留20%工程款32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204.47万元和融资贷款资金192万元),结转资金将用于项目竣工决算及验收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10〕28号),工程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投标制,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准备进行部分验收工作和部分结余资金项目的实施。此次审计未发现违规使用“五小水利”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情况。
二、2015年第二季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配套资金和投劳折资未到位
2014年度建设项目总投资2540万元(扣除农民群众投劳折资12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4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8万元。未到位地方配套资金192万元已通过融资贷款方式解决。
(二)项目建设未按期进行
2014年度建设项目于2014年11月28日开工,截至2015年12月10日,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准备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工作和部分结余资金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