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6年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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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7-0508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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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2016年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等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12日至15日,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截至止2016年二季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等6个单位推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已完成规定时间节点任务,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效果。
“十三五”期间,共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六大项
1 062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18个,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化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工程项目459个,涉及饮水安全、基本农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农村小流域治理、乡村道路、危房改造、农村通信与宽带网络、易地扶贫搬迁、村庄建设和综合扶贫;基本公共服务工程项目187个,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能力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130个,涉及农业、加工业、乡村旅游、县及县以下产业(物流)园区、集贸市场和工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68个,涉及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涉及“五个一批”重大项目及十项重点工程。
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计划部署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5个;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工程项目105个;基本公共服务工程项目44个;特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33个;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36个。
截至2016年6月15日,隆阳区省级建档立卡信息共涉及5个贫困乡(镇),52个贫困村,24 351户、73 116人(包括残疾人1 634人、低保户287人),其中:5个贫困乡(镇)建档立卡信息涉及15个村、16 431户、49 052人,分别占全区建档立卡52个贫困村、24 351户、73 116人的28.85 %、67.48%、67.09%。主要分布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117个村(社区)。
(一)扶贫开发措施的制定情况。
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央及省市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及时制定并出台了《隆阳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隆阳区精准扶贫改善基础设施实施办法》、《隆阳区精准扶贫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措施;扶贫、农业部门基本按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行业规划,扶贫部门发挥规划在项目立项、申报、实施中的统领作用,主要涉及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内容;其他如教育、林业等5个部门,未结合全区5个贫困乡(镇)、52个贫困村和省级建档立卡的相关信息等情况制订行业规划,主要涉及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社会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内容。主要原因:一是区扶贫办、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按上级规定,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的《隆阳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处于意见征求阶段;二是按省级、区级口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的相关信息正处于“隆阳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构建当中,预计2016年7月底才能完成。
(二)县级项目申报审批情况。
1.扶贫部门基本设立了专项扶贫项目库,已落实28个项目计划批复文件,金额159 728.59万元,其中:3个产业扶贫项目,金额5 345.77万元;25个易地搬迁扶贫项目,金额154 382.82万元。
2.其他部门,除农业部门落实2个产业扶贫项目批复文件,金额101.61万元外,其他均未设立专项扶贫项目库,暂未落实项目计划。
(三)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的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规模未确认,未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已设资金专户,由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负责。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按照规定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并已开设资金专户,贷款规模45 000万元,区级财政按贷款规模的1%计450万元,已纳入年度预算。
(四)审计评价意见。
隆阳区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县级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仍然存在精准扶贫项目除整乡推进项目的审批权限未下放外,其他项目在项目规划、立项、申报、实施中的统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审计过程中发现区扶贫办初步确认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的相关信息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如金融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在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信息上存在不足。
(五)上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全省扶贫资金审计项目之后,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隆阳区人民政府临时交办,对区扶贫办、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分配、管理、使用的“2012年度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2013年至2014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整村推进项目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共4个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6 217万元,审计查出问题金额725.4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7.4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28万元;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精准扶贫到户(人)的信息沟通对接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精准扶贫到户(人)的信息沟通对接不及时。责成区扶贫办,结合《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信息对接确认工作,确保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提出2条审计建议,一是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在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方面的牵头引领作用,督促、协调项目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精准扶贫项目的规划、申报、报批和实施工作,并作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区扶贫办与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到户(人)的信息对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按规定均纳入医疗救助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政策范围内。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扶贫办高度重视,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对提出的2条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