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高原特色农业和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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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7-0508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5-08
隆阳区农业局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高原特色农业和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4月29日至8月15日,隆阳区审计局对隆阳区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的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高原特色农业和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管理情况
1.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4年全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4〕370号)的规定,项目计划投资4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5万元,企业自有投资242万元;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内容:沼气及污水处理275立方米,建标准化猪舍5 025平方米和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单位及地点:隆阳区坤傣生猪养殖场(芒宽乡芒龙村)、隆阳区程鹏养殖场(辛街乡下庄村)、隆阳区详顺养殖场(汉庄镇小堡子村)、隆阳区大各山养殖场(西邑乡羊邑村)、隆阳区甘洪林养殖场(瓦窑镇松坡村);项目建设年限: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补助标准35万元/个。该项目自2014年7月开始,于2015年6月完成。
2.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保财农〔2014〕211号)等规定,项目计划补助45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其中:新增犊牛2 336头计444.3072万元(1 902元/头),购买电子标6 500套及生产养殖档案册240本计0.6128万元,其他业务费9.08万元(454万元*2%);补助对象:肉牛基础母牛存栏达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品种:经国家认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不包括水牛、奶牛和牦牛),补助方式:采取“先增后补”和区财政“一卡通”;实施区域:金鸡乡5户、板桥镇18户、河图镇4户、永昌街道办事处1户、兰城街道办事处1户、汉庄镇6户、蒲缥镇9户、潞江镇105户、芒宽乡18户、西邑乡1户、瓦窑镇14户、瓦马乡17户、瓦房乡16户、杨柳乡17户计14个乡(镇)232户;项目实施期限: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3.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保财农〔2014〕1639号)等规定,项目计划投资305.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万元,企业自筹255.1万元;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内容:标准化育成舍改造1 740平方米,育成舍泡粪池1 240立方米,购进纯种猪120头;建设单位及地点:云南万谷永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辛街乡盛家村);项目建设年限: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补助标准50万元/个。该项目自2014年11月开始,于2015年10月完成。
4.根据《保山市畜牧兽医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方案和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保牧医发〔2015〕41号)等规定,项目计划资金676.63万元,其中:中央草原生态补助277.65元(包括禁牧103.62万元,草畜平衡174.03万元),中央牧草良种补贴39.7万元(包括一年生15万元、多年生24.7万元),牧草良种自筹资金359.28万元(一年生牧草种植300万元、多年生牧草更新59.28万元);建设内容:蒲缥镇等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禁牧17.27万亩,草畜平衡116.02万亩;一年及多年生牧草面积19 940亩;实施期限:2015年12月10日前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户。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5年4月,项目资金累计到位9 963 500元,其中: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1 750 000元、2014年中央基础母牛项目4 540 000元、2014年高原生态保护奖励项目500 000元、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3 173 5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1 750 000元,其中:支付汉庄镇王国团、西邑乡王江华、辛街乡彭云等5户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改(扩)建项目资金1 750 000元(350 000元/户),计税金额1 750 000元,应缴已缴税(费)83 968.75元。
(2)2014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4 537 872元,其中:支付涉及永昌街道办事处等16个乡镇基础母牛扩群补助4 443 072元(535户2 336头牛犊);支付培训费82 884元;支付差旅费及项目评审费11 916元。
(3)2014年高原生态保护奖励项目
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云南万谷永坤2014年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500 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92 000元,计税金额292 000元,应缴已缴税(费)13 760.50元;购种母猪列报208 000元。
(4)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
截至2016年5月,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3 173 510.10元,其中:支付瓦房2015年多年生牧草良种更新技术费用108 680元,计税金额108 680元,应缴已缴税(费)5 118.82元;支付2015年草种款288 320元;支付2015年草改项目款2 776 510.10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2014年高原特色农业项目和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建设基本达到了项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任务的要求,为促进隆阳区生猪及基础母牛养殖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区农业局管理、使用的项目资金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但此次审计中仍发现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滞留项目补助资金及以前年度审计揭示问题未整改完毕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滞留项目资金4 295.8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滞留项目资金4 295.82元问题,责令区农业局尽快将未兑付的财政资金兑付给补助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兑付方式,提供正确的补助信息,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和安全运行;二是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管理,按规定要求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整理归档项目资料;三是对经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事项应及时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对未整改完毕(未兑付)1 801.70元要认真落实,确保资金兑付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农业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关于滞留项目资金4 295.82元问题,已兑付农户整改完毕;关于以前年度审计未整改1 801.70元的问题,也已兑付农户整改完毕,提出的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