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6年3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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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7-0508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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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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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08

隆阳区2016年3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2016年3月1日至15日,隆阳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截至2016年2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保山市隆阳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及财政资金23124万元。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等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于2015年3月1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31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6167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4980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037万元。截至2016年2月底,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23124万元,较2015年3月上报数减少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2015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6484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41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基本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截至2016年2月底隆阳区财政存量资金总额23124万元,较2015年3月上报数31184万元减少26%;针对2015年12月存量资金审计揭示问题金额进行了如下整改:⒈未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问题的整改,整改率达99.88%;⒉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问题的整改,整改率达89.28%;⒊财政结转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整改率达100%;但通过跟踪审计仍发现存在以前年度审计揭示问题尚未整改3172.53万元的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前年度审计揭示问题未整改完毕。

据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报告反映,问题金额共计38 413.86万元,已整改35 241.33万元,尚未整改3172.53万元,整改率为91.74%。具体未整改问题为:

1.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据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报告反映,截至2015年11月,保山市隆阳区财政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金额为7361.59万元, 已整改7352.59万元,尚未整改9万元(高黎贡山度假区)。

2.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问题。

据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报告反映,截至2015年11月,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已作本级预算支出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问题金额为29524.27万元, 已整改26360.74万元,尚未整改3163.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尽快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2016年将分配方案制定好,待方案制定后及时下达指标文件。(包括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对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问题。项目单位积极组织实施和做好各项工作;隆阳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职责,通过电话督促、实地查看项目、约谈部门领导等方式,促进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并制定出整改完成时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关于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截至2016年6月已整改完毕,全区未下达的审计问题资金余额为0万元。关于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已截至2017年4月已整改完毕,未实际支出的审计问题资金余额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