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3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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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6-083104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2013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27日至2月1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3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3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是2013年经国家、省、市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的项目。实施地位于隆阳区蒲缥镇双桥村永兴寨自然村,距蒲缥镇政府所在地8km,距隆阳城区40km。2013年11月16日开工,2014年3月15日完工。
《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第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中低改办法〔2013〕9号)批复建设规模中低产田地改造1600亩;总投资2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经公开招标,一标段中标价为819 663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925 417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杏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综办)委托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隆阳区2013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进行监理。
2013年9月27日,收国库拨该项目资金2 000 000元。
该项目送审工程投资1 970 151元,审计确认投资1 873 765.73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 831 939元(一标段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9 850元、二标段保山市杏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 002 089元);监理费34 806.84元;造价咨询审核费用7 019.89元。已计税额943 232元,其中:一标段工程款438 110元,二标段工程款505 122元;未计税额888 707元,其中:一标段工程款391 740元,二标段工程款496 967元。
该项目批复总投资200万元,审计确认投资186.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综办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报批手续,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和少计造价咨询审核费用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直接费46 184元;
(二)多计勘察设计费用56 344元;
(三)多计监理费用877.16元;
(四)少计造价咨询审核费用7 019.8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直接费46 184元、多计勘察设计费用56 344元、多计监理费用877.16元和少计造价咨询审核费用7 019.89元,予以调整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与施工单位做好结算工作,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及时缴纳工程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农综办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46 184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多计勘察设计费用56 344元和监理费用877.16元、少计造价咨询审核费用7 019.89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未缴税费事项,区农综办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