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优质葡萄引种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3104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优质葡萄引种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以下简称潞江农场)优质葡萄引种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潞江农场优质葡萄引种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6月24日开工,2014年6月22日竣工验收。项目完成了引进优质种苗、修建排灌沟渠、改良土壤等内容。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垦总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2〕236号)批准总投资2 300 0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贫困农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单位自筹80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为1 905 937.02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潞江农场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潞江农场委托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对项目进行设计,委托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 568 552.06元,其中:国有贫困农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 500 000元,单位自筹68 552.06元。
该项目报审决算投资2 033 466.48元,审计确认投资1 959 767.1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 881 233.43元,待摊投资78 533.69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1 881 233.43元;潞江农场已提供1 50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 3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1 959 767.12元。
审计结果表明,潞江农场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投资完成额、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1 680.99元;
(二)多计投资完成额54 547元;
(三)少计投资完成额12 528.6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1 680.99元,予以核减调整投资额;多计投资完成额54 547元和少计投资完成额12 528.63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潞江农场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潞江农场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1 680.99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多计投资完成额54 547元和少计投资完成额12 528.63元,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未缴税费事项,将在工程款支付时足额缴纳工程税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