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廖官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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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6-083104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永昌街道廖官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永昌街道廖官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永昌街道廖官小学综合楼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0年12月20日开工,2011年8月18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建设460.2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廖官小学综合楼等第十三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0〕552号)批准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406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含附属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等5万元)。
经邀请招投标,中标价为523 056.87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板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中心学校(以下简称永昌街道中心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腾冲县腾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其余勘察、预算编制等由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直接委托实施,双方均签订有经济合同。
截至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543 65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20 600元,区级配套资金198 000元,自筹资金25 050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642 838.15元,审计确认投资607 915.8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82 691元,待摊投资25 224.81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582 691元,永昌街道中心学校已提供518 6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6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607 915.81元,超计划投资7 915.81元。
审计结果表明,永昌街道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5 097.15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174.8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5 097.15元和少计工程价款174.81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永昌街道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永昌街道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5 097.1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174.81元(印花税)的问题,永昌街道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