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孝感泉公墓管理所扩建新增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3103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孝感泉公墓管理所扩建新增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孝感泉公墓管理所(以下简称孝感泉公墓管理所)扩建新增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孝感泉公墓管理所扩建新增附属设施建设工程2015年1月10日开工,3月11日竣工验收。项目新建完成了蓄水池、公共卫生间、停车场、仓库、车道护坡、园林墙、车道路面硬化、弃土挡墙、游道贴砖、游道围栏、观景台及花葬、树葬、壁葬墓地开发和墓穴安装等内容。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孝感泉公墓扩建新增附属设施项目列入2014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4〕491号)批准新建蓄水池420立方米,公共卫生间6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仓库340平方米,车道护坡3000平方米,园林墙320米,车道路面硬化3000平方米,弃土挡墙50米,游道贴砖5500平方米,游道围栏500米,观景台1520平方米及花葬、树葬、壁葬墓地开发700平方米,墓穴安装3000冢等,总投资800万元。
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7 553 292.64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孝感泉公墓管理所签订了施工合同。
孝感泉公墓管理所委托保山阳春城乡规划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凌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孝感泉公墓管理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至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自筹资金8 960 000元。
该项目报审决算投资8 895 998.91元,审计确认投资8 551 823.9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 092 396.77元,待摊投资459 427.18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8 092 396.77元;孝感泉公墓管理所已提供6 70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8 0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8 551 823.95元 ,超计划投资551 823.95元。
审计结果表明,孝感泉公墓管理所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93 987.95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49 812.9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93 987.95元,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少计投资完成额49 812.99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孝感泉公墓管理所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孝感泉公墓管理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93 987.9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49 812.99元的问题,孝感泉公墓管理所已经调整了投资额,工程税费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