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寨乡大水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31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1370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水寨乡大水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日至2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水寨乡大水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水寨乡大水小学教学楼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0年12月6日开工,2012年12月21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36万元,建设272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庄中心学校综合楼等第十二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0〕517号)批准新建二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总建筑面积272平方米,总投资36万元。
项目邀请招标,中标价为315 101.18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中心学校(以下简称水寨乡中心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93 80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80 100元,区级配套资金100 000元,自筹资金13 700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346 957.92元,审计确认投资328 795.6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15 001.18元,待摊投资13 794.50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315 001.18元,水寨乡中心学校已提供280 1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36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328 795.68元。
审计结果表明,水寨乡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8 256.74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94.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8 256.74元和少计工程价款94.50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水寨乡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水寨乡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8 256.74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94.50元(印花税)的问题,水寨乡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