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和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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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3102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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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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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8

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和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8月12日至9月23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区畜牧局)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和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由于该项目未组织过区级验收,根据项目现场勘查、调整项目计划会议纪要和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陈述等资料认为:

(1)潞江牧宝生猪养殖场500000元调整至潞江赶象园养殖场100000元,瓦窑宝周生猪养殖场250000元调整至瓦房永忠养殖场100000元,蒲缥龙朝养殖场250000元及辛街开升养殖场250000元各调整至蒲缥滇龙养殖场50000元。在原财政投资补助2200000元不变的情况下,将原8个养殖场(小区)调整为11个养殖场(小区),涉及调整资金300000元。

(2)河图石洞山生猪养殖场(杨国庄)未完成建设任务,瓦房熊绍龙生猪养殖场未投入使用。

(3)其他生猪养殖场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2.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

该项目自2012年起,经确权的项目草原生态保护面积为133.29万亩(包括禁牧17.27万亩,草畜平衡116.02万亩),该项目属享受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第三年,截止2015年9月,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资金3173545.02元(含利息45.02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4年7月31日,项目资金累计到位5373500元,其中: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200000元,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31735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资金2200000元,其中:支付“云南万谷永坤、瓦房熊绍龙”等8家养殖场项目款2150000元,暂扣工程质量保证金50000元。

(2)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

截止2015年9月21日,经主管部门报账,列支项目补助资金3173545.02元(含利息45.02元),其中:支付“板桥、河图”等18个乡(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745660.58元;支付“汉庄、潞江”等13个乡(镇)草种款397000元,未兑付成功“板桥、汉庄”等11个乡(镇)计591户补助资金30884.44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畜牧局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计划执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的相关规定,为隆阳区生猪养殖业和保护生态平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了调整项目计划未经批准、公款私存、未按规定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及个别生猪养殖场项目未做环境影响评级报告等需要纠正和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调整项目计划未经报批300000元;

(二)公款私存280000元;

(三)滞留项目补助资金30884.44元;

(四)未按规定纳入村级财务核算43674.5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调整项目计划未经报批300000元”问题,责成区畜牧局及时向上级立项部门取得相关项目计划及方案变更批复文件;二是对“公款私存280000元”的问题,责令区畜牧局规范项目资金兑付方式,严禁公款私存行为的再次发生,督促河图镇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进度并上报项目验收结论性资料,进一步确认项目资金的兑付情况;三是对“滞留项目补助资金30884.44元”的问题,责令区畜牧局及时将未兑付成功的财政资金兑付给补助户;四是对“未按规定纳入村级财务核算4674.55元”的问题,责令区畜牧局督促瓦马乡及时将草原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联户承包所得纳入该村村级财务核算。

同时提出建议2条,一是区畜牧局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事项应及时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兑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区畜牧局要督促项目乡(镇)加强对2012年至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联户承包补助资金”纳入项目村级财务核算的落实工作,确保村级资产不流失;做好生猪养殖场(小区)选址的环境影响评级报告,从源头上改善当地村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调整项目计划未经报批未整改;二是公款私存问题区畜牧局已督促各办事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兑付,今后杜绝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并督促河图镇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滞留项目补助资金已兑付至补助户“惠农一卡通”中;四是未按规定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已整改。对提出的2条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