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幼儿园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04_H/2016-0831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7-28

隆阳区幼儿园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5年4月4日至7月27日,对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以下简称“区幼儿园”)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幼儿园属区直一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和总务处。有教职工1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1人、职工21人;中级职称56人、助级职称35人、工人21个。有教学班29个,其中:大班10个、中班8个、小班9个、小小班2个。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批复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14年区幼儿园预算编制收入(含调整预算)10 297 754.88元(其中:非税收入——学校收费部分5 252 541.36元纳入预算收入)。预算编制支出(含调整预算)10 297 754.88元(含非税收入——学校收费部分5 252 541.36元)。

2.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幼儿园201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隆财预〔2014〕29号)文件,201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 045 213.52元,为财政拨款(补助);201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

5 045 213.52元,为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基本支出)。调整预算5 252 541.36元。2014年预算指标10 297 754.88元。

(二)2014年财务决算情况

2014年度决算表反映本年收入总计10 297 754.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 045 213.52元)。支出总计10 297 754.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 181 454.88元,项目支出116 3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 556 693.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 054 604.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 581 466.5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 990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 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2 300元。比2013年度减少13 100元,下降85%。

审计结果表明,区幼儿园提供的2014年会计资料能够按照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和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4年区幼儿园的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非税收入管理基本能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符合相关规定。但通过审计仍发现存在少计固定资产、虚列支出、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未实行政府采购、全体教职员工免费纳入保险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计固定资产772 796.44元。

(二)虚列支出83 600元。

(三)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3 887.05元。

(四)未实行政府采购。

(五)全体教职员工免费纳入保险。

(六)延伸调查南苑幼儿园存在问题:

(1)财务核算不规范。

(2)国家公职人员参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固定资产772 796.44元问题,责成区幼儿园作补记固定资产账;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3 887.05元问题,责成区幼儿园作上缴区级财政处理;对南苑幼儿园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责成区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核算;对南苑幼儿园国家公职人员参股问题作责成区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南苑幼儿园部分干部职工参股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暂存款项的清理,按规定及时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并严格控制其规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新增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资产反映准确、完整和安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认真办理采购手续;三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处理结余资金;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五是建议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加强对南苑幼儿园的规范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隆阳区幼儿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部分进行了整改纠正,对少计固定资产772 796.44元问题已补记固定资产账;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3 887.05元作上缴区级财政处理,已执行;对南苑幼儿园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未纠正;对南苑幼儿园国家公职人员参股问题,根据提供的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南苑幼儿园股东花名册,对部分公职人员的股份作转让处理,未纠正;提出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