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渡乡瓦渡卫生院门诊楼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3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瓦渡乡瓦渡卫生院门诊楼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瓦渡乡瓦渡卫生院(瓦渡卫生院)门诊楼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瓦渡卫生院业务用房不足,门诊、医技、住院混合使用的问题,建设实施瓦渡卫生院门诊楼及附属工程。该项目2013年3月1日开工,2013年9月15日竣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瓦渡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列入2012年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2〕655号)批准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含附属),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95万元,地方配套45万元。
经邀请投标,中标价为1 288 067.98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区卫生局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区卫生局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根据区卫生局提供资料反映,该工程到位资金1 190 366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50 000元,区级配套(非税收入返补资金)150 000元,瓦渡卫生院自筹资金90 366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1 452 296.05元,审计确认投资1 437 019.5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 340 150.51元,待摊投资96 869.05元;审定计税额为1 340 150.51元;区卫生局已提供1 05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批复投资1 400 000元,审计确认投资1 437 019.56元,超批复投资37 019.56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卫生局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1 779.54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6 503.0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1 779.54元、少计投资完成额6 503.05元,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卫生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1 779.54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6 503.05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未缴税费事项,区卫生局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