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3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8
隆阳区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不足,门诊、医技、住院混合使用等问题,建设单位实施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2011年11月6日开工,2012年5月6日竣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2011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1〕338号)批准新建建筑面积2 117.90平方米(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幢1 067平方米,新建四层框架结构康复楼1幢1050.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为3 650 663.29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委托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该项目共到位资金6 100 000元,其中: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到位资金3 700 000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位资金2 400 000元。
该项目报审决算投资6 560 316 .86元,审计确认投资6 342 438.8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 871 003.02元,待摊投资471 435.79元;审定计税额为5 871 003.02元;区卫生局和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提供3 62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项目批复投资6 000 000元,审计确认投资6 342 438.81元,超批复投资342 438.81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卫生局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49 146.28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31 268.2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49 146.28元和少计投资完成额31 268.23元,要求予以调整投资额,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区卫生局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存款利息应冲减工程投资。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卫生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49 146.28元和核增投资额31 268.23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