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热作类示范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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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3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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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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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8

隆阳区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热作类示范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7月6日至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热作类示范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农垦总局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种养热作类示范项目计划的批复》(云垦局复〔2012〕41号)同意实施项目建设,批复建设内容为:(1)田间工程:土地平整1140亩,土壤改良1 000亩,排灌渠系4.67公里,田间道路2.99公里,蓄水池30 000立方米,积肥池1 080立方米;(2)生产性辅助设施:土建工程21平方米,输变电线路0.14公里;(3)仪器设备:灌溉设备;(4)农机具52台、件;(5)引种补助:苗木44.50万株;(6)科技推广费:技术培训216人次;(7)项目前期费用。项目批复总投资451万元,其中:工程费397万元,其他费用54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为270.11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营新城青年农场(以下简称新城农场)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新城农场委托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进行勘察设计;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综办)委托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3.1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1万元(区农综办代付工程款),自筹资金72.10万元(不含土地平整和土地改良投工投劳折资63.40万元)。

该项目送审投资462.29万元(含投劳折资63.40万元),审计确认投资390.50万元(不含投劳折资63.40万元),其中:农业田间工程、灌溉设备及安装工程301.62万元,其他项目49.96万元,费用支出38.92万元。

审定的完成投资390.50万元,比批复投资减少60.50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招投标减少项目投资、工程量减少和不含投工投劳折资。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综办和新城农场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基本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该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工程及财务管理薄弱、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0.17万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1.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10.17万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少计工程价款,进行调整账务处理。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新城农场高度重视,及时调整账务,已核减投资额10.17万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对应缴未缴税费,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