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粮油加工及储粮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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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3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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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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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8

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粮油加工及储粮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9月24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粮食收储公司)粮油加工及储粮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亦称隆阳区2014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4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项目于2014年12月25日开工,2015年4月28日竣工验收。项目完成了对板桥、河图、汉庄、辛街等五个粮点的仓库墙体、地坪、屋顶、门窗的维修改造。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隆发改产业〔2014〕91号)批准项目总投资2 547 000元,对板桥、河图、汉庄、辛街等五个粮点的仓库墙体、地坪、屋顶、门窗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5 047平方米,维修改造仓容910万公斤;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中标价为748 917.26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与区粮食收储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区粮食收储公司委托保山阳春城乡规划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区粮食收储公司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至审计结束,该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754 800元。该项目报审决算投资827 202.70元,审计确认投资824 907.1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80 546.29元,待摊投资44 360.89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780 546.29元;区粮食收储公司未提供相关建安发票。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 547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824 907.18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粮食收储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和未完工程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 289.41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4 993.8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7 289.41元、少计投资完成额4 993.89元,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粮食收储公司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7 289.41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4 993.89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未缴税费事项,区粮食收储公司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