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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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3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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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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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日期
2016-07-28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以下简称兰城街道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兰城街道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为2009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0年8月5日开工,2011年5月10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180万元,建设1 364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瓦房巴嘎小学教学楼等第七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 〔2010〕285号)批准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 364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80万元。

经邀请招投标,该工程中标价为1 744 502.53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下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 821 848.60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20 000元,省级专项资金795 300元,市级配套资金90 000元,区级配套资金250 000元,自筹资金166 548.60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1 951 930.96元,审计确认投资1 926 971.6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 864 630.25元,待摊投资62 341.39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1 864 630.25元,兰城街道中心学校已提供1 760 066.6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1 8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1 926 971.64元,超计划投资126 971.64元。

审计结果表明,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5 518.71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559.3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5 518.71元和少计工程价款559.39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兰城街道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城街道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5 518.71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559.39元(印花税)的问题,兰城街道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