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仓库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04_H/2016-083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7-28

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仓库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以下简称军粮供应站)仓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军粮供应站仓库工程于2014年11月18日开工,2015年2月26日竣工验收。项目新建完成了仓库一幢,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11平方米,配套装仓机、常规粮油检验仪器和院场等附属工程。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易地新建项目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投资〔2010〕182号)批准项目总投资643 531.42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

经公开投标,该工程中标价为641 277.92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军粮供应站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军粮供应站委托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军粮供应站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自筹资金441 950.98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1 106 358.50元,审计确认投资1 063 856.2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89 130.52元,待摊投资74 725.68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989 130.52元;军粮供应站已提供20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643 531.42元,审计确认总投资1 063 856.20元,超计划投资420 324.78元。

审计结果表明,军粮供应站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超批复投资和未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8 910.58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6 408.28元;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20 324.7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48 910.58元、少计投资完成额6 408.28元,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对超概算投资420 324.78元,责成建设单位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今后实施工程应按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军粮供应站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48 910.58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6 408.28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超概算投资420 324.78元的问题,正在补办相关手续;未缴税费事项,军粮供应站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