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汉营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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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6-0829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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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7
隆阳区汉营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汉营中学(以下简称汉营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汉营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于2010年9月18日开工,2011年12月16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144万元,建设1218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宿舍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寨中学教学楼等第八批校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0〕337号)批准新建三层砖混结构宿舍楼一幢,总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总投资144万元。
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963 947.34元;中标单位与汉营中学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至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950 345元,其中: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拨付汉营中学中央预算内资金870 000元,汉营中学自筹80 345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1 272 147.49元,审计确认投资1 242 344.4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 161 650.90元,待摊投资80 693.50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1 161 650.90元,汉营中学已提供87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1 44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1 242 344.40元。
审计结果表明,汉营中学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0 151.59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348.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0 151.59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少计投资完成额348.50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汉营中学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汉营中学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0 151.59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48.50元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未缴工程税费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