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第四中学校舍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04_H/2016-0829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7
隆阳区第四中学校舍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第四中学(以下简称第四中学)校舍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第四中学校舍改造工程于2012年11月10日开工,2013年12月13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545万元,建设2 97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及四层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二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第四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列入2012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2〕470号)批准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男生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2 113平方米;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女生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85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5万元。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该工程中标价为4 699 653.11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第四中学签订了施工合同。
第四中学委托云南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第四中学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4 750 744元,其中: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拨付第四中学中央预算内资金4 530 000元,第四中学自筹220 744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5 060 867.25元,审计确认投资5 065 372.3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 788 018.91元,待摊投资277 353.41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4 788 018.91元,第四中学已提供4 53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5 45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5 065 372.32元。
审计结果表明,第四中学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少计投资完成额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 444.34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16 949.4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2 444.34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少计投资完成额16 949.41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第四中学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第四中学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2 444.34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16 949.41元的问题,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未缴工程税费,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