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镇妻贤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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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6-0829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27
隆阳区板桥镇妻贤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板桥镇妻贤小学(以下简称板桥镇妻贤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板桥镇妻贤小学宿舍楼工程为2009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09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0年8月24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38.50万元,建设32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宿舍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瓦房等八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列入2009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 〔2009〕415号)批准新建二层砖混结构宿舍楼320平方米,总投资38.5万元(含附属工程6万元)。
经邀请招投标,该工程中标价为351 160.93元,中标单位为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板桥镇中心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市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64 762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7 500元,区配套资金91 000元,自筹资金16 262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367 422.93元,审计确认投资367 528.2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51 160.93元,待摊投资16 367.35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351 160.93元,板桥镇中心学校已提供248 5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385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367 528.28元。
审计结果表明,板桥镇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少计工程价款105.3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少计工程价款105.35元(印花税),要求予以调整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板桥镇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板桥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对少计工程价款105.35元(印花税)的问题,板桥镇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