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窑镇阿石寨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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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29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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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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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7

隆阳区瓦窑镇阿石寨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日至2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瓦窑镇阿石寨小学(以下简称瓦窑镇阿石寨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瓦窑镇阿石寨小学教学楼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0年10月10日开工,2013年1月15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建设380.58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七中学生宿舍楼等第九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2010〕382号)批准新建二层框架结构381平方米教学楼一幢,总投资50万元。

经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该工程中标价为429 850.36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瓦窑镇中心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447 551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253 100元,区级配套资金176 000元,自筹资金18 451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448 301.36元,审计确认投资448 430.3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29 850.36元,待摊投资18 579.96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429 850.36元;瓦窑镇中心学校已提供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额为429 1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5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448 430.32元。

审计结果表明,瓦窑镇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少计工程价款128.9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少计工程价款128.96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瓦窑镇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瓦窑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对少计工程价款128.96元(印花税)的问题,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