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潞江镇道街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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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20251110-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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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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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10

隆阳区潞江镇道街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自2024110日至2024412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潞江镇道街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属于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中的一个。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潞江镇道街村,项目建设规模62.4272公顷,新增耕地7.1820公顷(其中新增水田7.0646公顷),新增耕地率11.5%,提质改造面积46.4641公顷(其中旱地改水田面积46.1681公顷,水浇地改为水田面积0.2960公顷),新增粮食产能54942.3公斤。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面积62.4272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斗渠23680米;新建农渠336558米、修复农渠1161米;新建路边沟63429米;新建农沟81829米;新建镀锌干管64103.3米、波纹管6339米;涵洞67座;盖板涵7座;取水坝1座;泵站2座;500m³水池1座;沉砂池11座;水库清淤2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11532米;改建生产路21551米;新建生产路247753.2米;新建挡土墙36座。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隆建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41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山矿投)。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工并于2023715日竣工验收。

2021123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道街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保自规复〔2021122,批复预算投资3217.0609万元,建设规模81.0409公顷。202338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道街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审查意见》,审查组原则上同意项目承担单位最后提出的对项目区工程的局部优化调整。项目建设规模81.0409公顷减少为62.4272公顷;土地平整面积79.9560公顷减少为62.4272公顷等。

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由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43,确定由保山隆建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隆阳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主体。

保山隆建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保山煜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的EPC总承包单位为云南儒豫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河南省梧鸿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云南烨地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截止2024110日,保山矿投提供涉及本项目的合同共计9份,其中:公开招标签订合同3份,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签订合同6份。

截止20231231日,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到位资金5402.60万元,其中:云南儒豫建设有限公司借入2775万元,总承包方投资款2627.60万元(存入共管账户管理,云南儒豫建设有限公司700万元,云南垚科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27.60万元)。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实施项目包含道街、丙麻、瓦渡、杨柳、芒宽、瓦房六个片区,保山矿投财务统一在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核算。

截止20231231日,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资金支出4925.34万元,其中:从共管账户支出2622.15万元,共管账户结存资金5.49万元;从保山矿投账户支出2303.19万元。能明确区分出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支出1199.77万元。

根据保山矿投提供的竣工决算报告反映,截止2023425日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总额292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816.40万元,设备投资77.92万元,待摊投资1026.33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保山矿投在道街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基本能够按要求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也存在着建设管理不到位,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时间倒置、合同管理执行不到位、多计工程价款、多计投资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予以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

1.基本建设程序时间倒置。

2.建设工程未按招、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

4.未取得开工令擅自开工建设项目。

5.全过程造价单位未履职。

(二)工程结算及决算审计单价未按EPC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问题5个。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单价缺乏依据。

2.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量计算缺乏依据。

3.新增单价未报批。

4.未按规划设计图册施工,造成多计工程投资。

5.多计工程价款25.4万元。

(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个。

1.多付监理费3.04万元。

2.预付土地流转费、青苗补助费、工作经费等长期挂账。

3.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

(五)多计投资额815.90万元。

1.预留种植管护费803.81万元,应在以后年度按实际管护的面积据实结算。

2.多计监理费7.59万元。

3.业主管理费超过限额标准4.5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建设单位多计投资额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结算不合规的事项移送区国资委处理,其他问题建设单位进行自行整改。

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增强法纪意识,在项目决策中讲规矩,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全面压实甲方主体责任,甲方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五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六是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签约方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合同审核流程、加大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七是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八是在项目建设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保山矿投正积极进行整改,移送处理问题区国资委已下达问责决定。审计建议被审单位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