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第九中学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51110-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0
保山第九中学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8日至2月28日,8月12日至9月3日,对保山第九中学(以下简称保九中)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九中隶属于区教体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2023年7月取消),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保九中2019年事业编制182名。其中,校长1名(正股级),副校长3名(副股级),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年校点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3〕78号)规定,7月保九中撤出高中,保留初中;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各校(园)2023年编制调整情况表(报编办),2023年9月保九中编制数104名,其中事业编制100名,工勤编制4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100人,其中事业人员96人,工勤人员4人。
审计结果表明,保九中在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过程中,基本能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预算调整数、实际用款进度安排各项经费、控制各项支出,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财务核算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本次审计发现保九中还存在集资收入支出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违规改变资金用途、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支出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78.85万元
1. 违规向教师集资72.65万元的收入支出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
2. 捐赠收入6.2万元收支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
(二)违规改变资金用途0.60万元
(三)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04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1.未能真实完整核算支出业务。
2.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3.教师、学生食堂收入未及时入账。
4.支付教师体检费4.86万元无发票。
5.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债务不实8.4万元。
6.学生食堂收入错记入教师食堂。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收入支出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78.85万元”的问题,根据已移送区纪委区监委依法处理。二是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0.6万元”的问题,保九中应调整账务,按资金原渠道归还,并据实核算相关账务。三是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04万元”的问题,保九中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预算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确保账实相符,不得自行随意调剂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严谨隐匿“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对“未能真实完整核算支出业务”的问题,保九中应自行查明登记在应付款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账务调整。五是对“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保九中应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入账。六是对“教师、学生食堂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保九中今后应将相关收入及时入账。七是对“支付教师体检费4.86万元无发票”的问题,保九中应补齐发票,及时入账。八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债务不实8.4万元”的问题,保九中应及时调整账务。九是对“学生食堂收入错记入教师食堂”的问题,保九中今后应严格按相关规定登记账务,确保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政预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和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
(三)健全内控制度。建立食堂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九中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3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对“收入支出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78.85万元”的问题,已移送区纪委区监委依法处理;二是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0.6万元”的问题,于2024年12月已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资金原渠道归还;三是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04万元”的问题,在今后预算支出将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随意调剂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四是对“未能真实完整核算支出业务”的问题,在今后的支出结算业务中完整反映各项会计要素;五是对“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资产的入账工作;六是对“教师、学生食堂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保九中修改系统提账时间为当日,次日凌晨学生、教师伙食费汇入保九中对公账户,对伙食费资金的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七是对“支付教师体检费4.86万元无发票”的问题,保九中已向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索要发票并补齐发票;八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债务不实8.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账务调整;九是对“学生食堂收入错记入教师食堂”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账实相符。



